【卷十三 痛痹】
常仲明病濕痹,五七年矣。
張令上涌之後,可瀉五七次,其藥則舟車、浚川、通經、神 、益腎,自春及秋,必十余次方能愈。
公之疾不必針灸,與令嗣皆宜涌,但臘月非其時也。
欲俟春時,恐余東邁。
今姑屏病之大勢,至春和時,人氣在上,可再涌之以去其根。
卒如所論而愈。
繆仲淳治高存之長郎,兩年腹痛,服參、地、歸、芍、陳皮、白朮等藥而愈。
愈後又患臂痛,每發一處,輒於手臂指屈伸之間,腫痛不可忍,三四日方愈。
痛時在手即不能動,曰:此即前病之余,虛火移走為害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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