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三級會議】ㄙㄢ ㄐㄧˊ ㄏㄨㄟˋ ㄧˋ
(estates general)也譯爲等級會議。
‘歐洲’ 中古封建社會,階級可大別爲三種,卽敎士、貴族及市民。
各派代表組織會議,或合組爲一院,或分爲四院(敎士、大貴族、小貴族、市民)。
但大多數國家均分三院開會。
惟‘英國’在‘愛德華二世’(Edward Ⅱ,1307-1377)時代,敎士由平民出身的不欲參與俗事,而於1332年自行組織敎士會議(Convocation),專門討論他們自己所負擔的租税。
自是而後,就分爲兩院開會。
其後各國的三級會議均隨封建制度的崩潰而歸消滅;惟‘英國’能够漸次發達,終而演變爲現代的兩院制議會。